審計委員會
本公司自108年5月起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,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1.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
2.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
3.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
4.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
5.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
審計委員會於2024年召開了5次會議,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:
1.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2.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3.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
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
序。
4.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5.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6.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7.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8.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9.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10.由董事長、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季度及年度財務報告。
11.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